日照史话2003/3
农民的儿子
人民的公仆
——记莒县法院院长王万军
卢延国 史明钊 刘练常
2000年7月的一个上午,莒县人民法院办公楼二楼。
一位身穿法官制服的清瘦的中年人把一位脸上挂着泥水、衣衫被汗水湿透的老人让进了自己的办公室。当了解到这位来自偏远的东莞镇老人是为了打官司,步行了百余里路才来到法院时,望着这位和自己的老母年龄相仿的老人,中年人的眼睛湿润了。他握着老人的手说,您放心吧,老人家,别着急,我马上让人给你立案。2年多的时间过去了,早已打完官司的老人,也许至今也没有打听到这位中年人的名字:王万军。
只要10处法庭建好了,我就是倒下了也值啊”
——2001年1月5日,王万军在全院大会上的讲话
2002年9月9日,潍坊,第三次全省人民法庭工作会议。
作为大会仅有的来自基层法院的4个发言代表,莒县人民法院院长王万军关于《高起点,高定位,全力夯实法庭基础》的介绍激起了强烈反响。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俞宏武禁不住连连赞叹:一年时间建起10处法庭,这样的速度,在全国也是绝无仅有啊!
10处法庭,凝聚了王万军全部的心血。
49岁的王万军是2000年6月从东港人民法院院长的任上调到莒县法院的。
来了没一个月,就碰上东莞镇那位老人步行百余里到县城打官司场面。
老人那憔悴的面容、那浑浊的汗水深深地嵌入王万军的脑海里:改革开放都20多年了,老百姓打官司还这么难,这是我们的耻辱啊!
王万军带上有关庭室的负责同志,一下子扎到各个乡镇搞调研,他要掌握全县基层法庭建设的第一手资料!
1998年以前,全县共有23处派出法庭,1999年,为了加强队伍管理,撤并为6处。撤并后的法庭大都在县城周围,离法院机关近了,离群众远了,加之设置数量少,布局不合理,给群众造成了新的“告状难”,法院收案数量大幅度下降。一个仅有5名办案人员的招贤法庭,就承担着5个乡镇、260多个行政村、22万人口的诉讼业务。县院承担着辖区21个乡镇、110万人民的诉讼业务,有些偏远地区的农民有了纠纷,宁可自行了断,也不愿跑远路打官司,致使有些社会矛盾得不到及时处理,增加了农村潜在的不安定因素;各乡镇和人民群众强烈呼唤着增设法庭,方便诉讼。
王万军原本就不舒展的眉头蹙得更紧了。一连几个月,他和班子的其他同志,跑县委,跑市中院、省高院,要求加强人民法庭建设。这一年的年底,上级的批复终于下来了:同意在莒县最北的东莞镇、最南的夏庄镇以及偏远的山、中楼四处乡镇新设立4处法庭。
法庭增到了10处,覆盖面扩大了,可到2000年底,10处法庭有9处借房办公,房屋所有权属于法院自己的仅仅是峤山法庭的1处平房,不足200平方米,如此的境况,不仅在全市、甚至在全省都是最落后的!由于条件限制,办案不规范,开庭无场所……
2001年1月6日,莒县法院召开全院干警大会。这是一个令莒县法院的干警们至今仍然心酸的时刻。也就是在这次大会上,王万军代表院党组宣誓:今年是法庭建设年,要建起10处高标准的、规范化的基层法庭!在会议结束时,王万军说,只要10处法庭建好了,我就是倒下了也值啊!说这话的王万军声音是低沉的,因为,尚未痊愈的身体不允许、他也没有力气高声地表达自己心中的激情和决心。
2000年12月28日,王万军偷偷到济南作了胃大部切除手术,一个胃割掉了整整3/4,开大会的这天,是他们的院长手术后的第9天!当着全院干警表决心的王万军胃里还滴着血啊!
向县委汇报,陈说法庭建设的必要,争取县乡两级党委的支持;去市到省,要钱要政策;作为一位农民的儿子,王万军深知农村、农民的难处,他和同事们商定,好事办好才是好事,我们不要向农民手里要一分钱。很快,一个“乡镇拿一块,县财政拨一块,争取上级给一块,法院自筹一块”的建设资金筹集路子就出台了。法庭建设赢得了各级党政、各界群众的支持与拥护。计委、城建、土管等有关部门,大力配合,在规划、设计、选址等环节,一路绿灯。寨里河乡党委书记李继伯在得知法庭建设资金缺乏的消息后,立即召开会议,决定再拨款支援,了解到乡财政困难后,李继伯便回到家里,取出自己多年的2万元积蓄,派专人送到法院;为了使开工较晚的洛河法庭赶在封冻前完成工期,洛河崖村党支部书记、县人大代表单总勋把准备给儿子盖房、办喜事的6万元钱借给法院作为建设资金;夏庄镇一次拨出法庭建设资金30万元……“民心工程”得到了人民群众实实在在的拥护。
10处法庭,总建筑面积8600多平方米,从2000年8月第一处法庭开工,到2001年4月第10处法庭奠基,前后仅230天,平均每23天就开工建设一处;从夏庄法庭建成启用,到最后一处法庭竣工,平均每19天就建成启用一处。建设过程中,他们坚持高起点、高定位,严格建设标准,突出庄重、尊严、雄伟、美观,建筑面积最大的1395平方米,最小的也在700平方米以上,内部结构上,中小审判庭、办公室、调节室、羁押室、活动室、微机室一应俱全,较好地适应了现代审判工作的要求。而光2001年一年,市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在莒县先后召开了两次法庭建设现场会,推广他们的做法。
200多天的建设工程中,每一处工地都留下了王万军仆仆的身影。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内部配置,每一样都让他牵肠挂肚。工程紧的时候,王万军一连40多天不回家。妻子老郑惦记他的身体,有时一个人坐小客车从市里赶到莒县来看他,劝他“保重身体”,而王万军“没啥,没啥,我死不了”的话,每次都让妻子热泪潸然。
是的,在王万军看来,他们建的不仅仅是一栋栋楼房,而是一座座加快民主法治进程的里程碑;每一处法庭都是自己的孩子,倾注了自己全部的心血和爱,这法庭,是他和他的同事们面对国徽、面对110万莒县人民的宣言。
“人民法院是‘人民’的,就要为人民说话、办事”
——王万军与卖菜种的农民谷建农的对话
从1986年大学毕业分派至潍坊中级人民法院至今,王万军在法院系统已整整工作了17个年头。
17年里,工作单位、岗位几度变换,无论是在潍坊还是在日照,在莒县还是在东港,无论是干庭长还是任院长,王万军说,什么都可以变,就是农民的儿子这个身份变不了。
“我的根是扎在那老少爷们耕种了几辈的黄土地里的”,王万军说。也许正是身上那浓重的土味,王万军从没有改变过自己那为民请命的秉性,从没停下过那为民解忧排难的脚步。
在王万军的眼里,老百姓的事比什么都大。
莒县南关大集上有个卖菜种的农民叫谷建农。1998年,老谷将价值1万多元钱的菜种子卖给了县里的一所中专学校。因为这年闹水灾,菜地颗粒无收,老谷的种子钱就悬了起来。事情一拖就是1年多,被迫无奈的老谷向法院递交了状子。由于学校的特殊地位,不论是办案人员前去,还是发传票,对方当事人都是不理不见。几个回合下来,老谷早已心灰意冷,生意也是每况愈下,一家老小糊口都困难。案子传到王万军那里,他坐不住了。几次找到当事人做工作,陈说利害。后来在做工作无果的情况下,王万军顶住压力,果断指示冻结该校的银行帐户,依法强行为原告划走了种子款。
做梦都没想到打赢官司的谷建农感激涕零。他让妻子赶做了一面大红锦旗,亲手送到法院,说什么也要见院长。拉着老谷的手,王万军说,法院就是为人民说话、办事的,要不怎么叫“人民法院”?!他告诫法院的办案人员“老百姓不到万不得一,不会打官司的,我们能帮老百姓100个忙,就不要帮99个”。
做法院工作十几年,帮群众做过多少事、解过多少难?王万军记不得,可群众记得,脚下这片厚重的土地记得。在招贤镇梁家四山村,两手残疾的梁家强一说起王万军就泣不成声。1998年4月,曾作为村电工的梁家强应被告的安排,为被告更换高压零克,在工作中受伤,经鉴定为4级伤残,遂于2000年9月诉至法院。
两年多的时间过去了,梁家强至今还清晰的记得是王院长把他请进了办公室,仔细的端详了他那扭曲、变形的残手——受伤2年多了,除了医生和家人,几乎再也没有人这样亲切的摸过他那又黑、又丑的手了!在了解到梁家强因为治疗早已家贫如洗时,王万军不仅指示有关庭室减免了他上千元的诉讼费用,还要求将梁案作为重点案件进行督办。此后不久,王万军又借出发的机会,走进了四面环山的梁家四山村,了解梁家强的生活情况,案件审结后,他又督促执行庭的同志尽快执行,以保证梁家强能得到及时的治疗。王万军说:“社会主义的司法制度最重要、最基本的就是要必须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与正义。让每一个当事人享受到法律正义的光辉是我们每一名法院工作者的基本要求。”
民本思想贯穿了莒县法院工作的始终。王万军以自己爱民如子的言行为全院130多名干警树立了一架道德与法律的天平。在这里,没有高低,没有贵贱,没有强者,没有弱势,有的是对每一个当事人的尊重,对神圣的法律的尊重。截至2001年底,除一处法庭因建成晚而没有报评外,10处法庭有9处分别被授予市、县级“文明单位”称号。″有事找法院″几乎成为人民群众的第一选择。2002年,全院新收案件6713件,审结6832件(含旧存),占了同期全市法院系统的近一半。今年1-9月,全院新收案件5614件,办结4506件,结案率为80.26%,比2002年同期又增长了3个百分点。
“有时候也真想回去找找他们,可谁让咱是个院长啊”
——王万军在说到自己下岗的四个妹妹时说的话
王万军的心里有两本帐,一本是跟组织的,一本是与家庭的。
从一名农民的儿子,招了工,上了大学,成了一名国家干部,对于培养了自己的党组织,王万军充满深深的感激,有着一生一世报答不尽的恩情。姊妹六人,四个妹妹全部下了岗,一个弟弟在家务农,与妻子分居12年,从没向组织提过一次调动要求,唯一的一个女儿从初中到高中,没有在自己身边读过一天书……王万军说,对家人,他有着这辈子无法还清的债。
作为家中的长子,父亲去世后,王万军成了家中真正的老大,弟弟妹妹们有什么事情也愿意找他商量。而作为哥哥的王万军是多么地想帮弟弟妹妹们一把啊!自幼多才多艺的王万军是一个感情丰富的人,在他的内心世界里,永远有着他对亲人、对家庭最柔情的一方天空。但是,他从不让这片感情掺杂任何权力与地位的色彩;他从不让这片感情误导自己做出违背党和人民利益、亵渎头顶上那庄严国徽的事情。他以一个共产党人特有的方式表达着心中的那份真情、那份挚爱。
王万军是1993年初调入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而妻子直到7年后的1999年末才调到日照。在这7年间,无论是当主任还是庭长、院长,王万军都有机会向组织提出请调的要求。然而,他没有,一次也没有。1999年夏天,市委的一位领导同志到法院系统进行调研,从别人的口中知道了这一情况,才指示有关部门为他的妻子老郑办理了调动手续。而在王万军心里是多么盼着妻子早一天调来啊:女儿田田从1994年就一直跟着姥姥在五莲上学,妻子则一直在潍坊公安局巡警支队,一家3口,住在3处。而等到妻子调来的时候,女儿已经从当时的中学生成为大学2年级的学生了。
从五莲百货公司下岗的小妹妹也曾找过王万军,提过安排工作的要求。王万军没有答应,他鼓励妹妹靠自己的本事端上一个饭碗。就在前不久,小妹妹又跑到莒县跟王万军说,不用哥哥操心了,自己已经找了一份月薪260元的临时工差使。听了这话,王万军的眼泪都快出来了,他知道,妹妹是不愿连累他这个当哥哥的啊。
也许,在许多人看来,法院院长的权力似乎炙手可热,事实上,作为一个百万人口大县的法院院长,刑事民事,生杀予夺,不可谓不大,但王万军说,这权力既是人民给的,就是人民的,自己没有一丝一毫动用院长的身份办私事的权力。当4个妹妹从百货站、从蔬菜公司等单位下岗的时候,年迈的老母亲一遍遍的希望他照顾好小妹妹的时候,他的心是在泣血的!他何尝不想如是啊!
其实,在五莲,王万军不仅有很多的同学、朋友、老乡,就是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也有许多是王万军多年的熟人,他说,有时候也真的想回去找找他们,为妹妹的工作说句话……可做官就必须无私啊,他告诫自己,作为一个共产党人,无私,应该是最基本、最牢固的一道底线!他忘不了27年前,在镰刀与锤子组成的党旗下举起右手,立下的誓言;忘不了,6年前,面对国徽,他那不负人民重托的承诺,他愿意把“共产党员”、把“法院院长”的称号看作自己心中最高的荣誉,当成自己永远的鞭策,庄严一刻的承诺,成为他毕生的践约。
王万军把全部的精力用在了他热爱的法院工作上。出任研究室主任时,年度考核位居全省第二;干行政庭庭长的时候,年度考核位居全省第一名;就任东港人民法院院长的时候,他引进竞争机制,实行竞争上岗,一改人事制度多年的积习,推行审判长责任制,建立新型的审判制度,开全国法院系统风气之先,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著名法学家刘家琛专程前来调研,称赞是“加快依法治国进程的创新之举”;在莒县,为适应审判工作面临的新形势,他制定了“向素质和科技要审判力”的思路,率先在全市法院系统建起了计算机局域网,对干警进行驾驶技术和世贸知识培训,积极送出去进修深造。
他廉洁奉公,严于律己,时时处处昭显着一个共产党人崇高无私的襟怀和艰苦朴素的感人品德。无论是在东港还是在莒县,跟院长出发,成为同志们“最不情愿的工作”:到济南,只要办完公事,他总是坚持当日返回,就是偶尔住宿,他也总是让司机安排住在法院自己办的招待所里,他开导一同出发的同志说“把钱花在床腿上是最不应该的事情”;吃饭的时候,总是叮嘱随行的人员要少花钱,吃饱就行,还说“我的胃不好,吃多了受不了”;他从不干预办案人员的工作,他说,要独立行使审判权,首先我这一关就要让大家“独立”,而办案人员遇到了什么困难,他总是第一个冲上去,他说,我的肩膀头宽,得罪人的事我来干……
一个用一生的努力去实践一个承诺的人,在他的心里该有何等厚重的情感与信念!王万军,就如同五莲山上一株盛开的红杜鹃,志洁意高,热烈奔放,永远向着人民默默散发着她那馥郁的芬芳;他的情感如逶迤的沭河流水,清朗隽永,激荡着奉献和真情的粼粼波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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